淘宝维权:淘宝网你的消费维权在那里(三)

2015-09-30 09:52 阅读(?)评论(0)

淘宝维权:淘宝网你的消费维权在那里(三)

    9月28日杭州市余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淘宝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电话与我沟通,赘述了情况,说明了商家已退款,关于消费者要求的依据《消法》三倍赔偿事宜,工作人员答复,商家不赔偿我们也没有办法,请你到相关执法部门投诉解决。

    根据《消法》第四十四条,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第五十六条第八款,商家无理由拒绝,工商行政管理局应依据《消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我又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工作人员说她反应一下这个情况。我要了一个联系电话。我拨通后是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工商、食药、质监合并),同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反应了一下情况,他们查到了关于我的投诉。

我和工作人员声明,商家退款是及时,但是怎么能解决网络的欺瞒假骗的违法行为,作为政府的市场经营的监管部门,应该依据《消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经营者的违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工作人员那里没有网络信箱,让我写一份书面情况寄到网监支队。。。。。。。。

   快过十一啦,要休息天,投诉的事情要等放假过后了。

    请等待。。。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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